三度違法進口電子廢物被定罪 入口商判罰8萬元

【on.cc東網專訊】入口商「盈信電訊有限公司」因第三次從英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今日(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8萬港元。該公司亦曾於去年11月及今年1月因干犯同類罪行而被法庭定罪。

今年5月,環保署執法人員於香港國際機場,抽查該入口商報稱為電訊設備的空運貨物,成功截獲一批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包括約2600件廢手提電話顯示屏、100件廢平板電腦顯示屏及約200公斤廢電池。環保署即時將截獲的廢物全數退回來源地,及通知當地執法機構跟進,並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入口商。

廢手提電話顯示屏和廢電池屬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受《廢物處置法例》規管,如不當處置會危害環境及公眾健康。根據相關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均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更可被判處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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