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賄賂案重審罪成 判監2年半

<匯港通訊> 南韓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因涉及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被南韓首爾高等法院判處監禁2年半。

52歲的李在鎔涉嫌賄賂朴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2019年在二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但最高法院去年撤銷原判,認為一審及二審法院未有將案中涉及的受賄部分,與其他犯罪嫌疑分開審理,有違法理,將案件發還高等法院重審。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