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兩周年|定義財政資助潛逃者 林定國:直接間接供資金都違法

上任兩周年|定義財政資助潛逃者 林定國:直接間接供資金都違法

特區政府早前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指明對潛逃英國的6人實施限制,包括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等。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本台《上任兩周年》系列專訪時解釋,限制財政支持的目的,是減少對方利用財政資源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因此不論是直接或間接提供資金都可能違法。

被問到訂閱了6人的YouTube頻道、追蹤他們的社交專頁有沒有問題,林定國說,市民可以用常理判斷自己是否間接提供財政支持,當中不涉及法律知識,正如他給錢朋友,無理由不知道對方會將錢交予妻子,不可以以此作為辯解。

《香港國安法》實施近4年,在高等法院審理的相關案件,均不設陪審團。林定國指出,以近日的國安案件可見,法官判案亦面對媒體質疑,靠自身經驗抵受壓力,反問身為普通市民的陪審員如何承受這些壓力,能否做到公公道道。

他又提到,正如電影情節,陪審團作出裁決時不會交代理由,相反法院會有詳細判決理由,就公平審訊而言,三名法官審理案件甚至較陪審團優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