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解釋宣誓案拒召專家證人理由 稱難以協助梁上訴

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社民連梁國雄,提出上訴時要求申請傳召北京大學教授作為專家證人被拒,上訴庭頒下判詞解釋拒絕理由,並下令梁國雄要支付34600元訟費,連同早前頒令要支付的18萬元訟費,上訴案未開審,梁國雄的訟費支出已超過21萬元。 上訴庭早前裁定,梁國雄延誤尋找專家證人,有關證人亦無說明釋法在內地法律而言為無效,亦沒有解釋釋法是否具追溯力,法庭認為他的證供難以協助梁國雄的上訴。 梁國雄的上訴案排期於今年11月28日及29日聆訊,而宣誓案中同被取消議員資格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已先後放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