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被追 17歲少年認糾黨毆虐情敵 2周後判刑

【on.cc東網專訊】16歲少年前年應相識女子邀約到觀塘時,遭對方的17歲男友「吹雞」埋伏圍毆,更被帶到飛鵝山,被迫令脫光衣服讓人拍裸照、做掌上壓兼吃樹葉。幸曾接載他們的的士司機察覺有異而報警,警員到場將童黨拘捕。案中「吹雞」男子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辯方今天(25日)再為他求情,希望判處感化或社會服務令。惟暫委法官黃士翔質疑,感化官在報告中亦未能提出實質的更生計劃,故打算再為被告索取其他報告。案件遂押後至6月8日候判,以待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涉案17歲黎姓被告,於上月承認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2罪,法官為他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今天稱報告內容正面,希望法官判處感化或社會服務令,又指被告事後已遠離不良同輩,亦曾有正常工作,惟該工作合約已完結,被告計劃在本案完結後,去報讀職業訓練局課程,並已尋得一份侍應工作。惟法官質疑,感化官在2份報告都未能提出實質的更生計劃,故欲再為被告索取一系列院舍報告,及進一步感化報告,強調他目前未有判刑意向,惟被告索取報告期間仍須還押。

案情透露,前年8月4日晚上,事主應新結交女子的短訊邀請到觀塘見面,不料在鴻圖道鴻圖樓附近後巷遭10名男子埋伏,當中包括女子男友、即本案被告,其餘9人則由被告召喚前來。事主遭圍毆後,被押上一輛的士往飛鵝山。的士司機見事主的上衣破爛,且聽到有人指「從現在起,不要說話」,感覺可疑,故在他們落車後報警。警方接報到場拘捕眾人。事主被送院檢驗,其左眼周腫脹、左眼結膜出血、鼻及左前臂擦傷,及頸部扭傷等。警方事後從手提電話拍攝片段中,看見被告曾肘擊事主背部、拳打事主頭部等。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指因不滿事主追求其女友,故召友人向事主報復。他以女友的電話傳訊息約事主,並在後巷埋伏,並稱自己與女友均沒動手。到達飛鵝山,事主又被要求脫光衣服,他們則拍攝事主裸照,事主又被要求做掌上壓及吃樹葉。

案件編號:DCCC 108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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