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半劏房戶被濫收水電費

【星島日報報道】有調查發現,大部分居於劏房、天台屋等的住戶需向業主或中介繳交水、電費,所收取的費用較電力公司和水務署的定價為高,其中住戶平均電費較中電高出逾四成,水費則平均高逾六成。 組織建議政府利用關愛基金向相關住戶發放「夏季能源補貼」,以及為住戶安裝獨立水表,以免被業主濫收費用。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在本月訪問了二百個居於劏房、天台屋、工廠大廈等的住戶,發現九成半受訪住戶正繳付的電費高於中電一點一元的收費,平均每度電約一點五七元,更有住戶被收取每度電三元。 水費方面,受訪住戶需繳付每立方米平均十四點六二元的水費,較水務署每立方米九點零五元的收費高五元。 聯席促請政府推出措施應對,包括利用關愛基金,於六月份至九月份向有關住戶直接發放「夏季能源補貼」,建議金額為一人戶每月三百元,二人戶每月五百元,三人戶或以上每月七百元。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又要求水務署為住戶安裝獨立水表,讓住戶可直接向水務署繳費,避免業主或中介從中濫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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