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貨櫃車司機無牌使用對講機

全港司機大聯盟副主席姚貴相信,九成貨櫃車司機未在本港申請電台及對講機牌照,呼籲同業盡快領牌。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一宗非法持有對講機案件,揭露九成貨櫃車司機是「法盲」!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員早前採取行動,檢控一名貨櫃車司機無牌使用無綫電通訊器材,該司機以為深圳領取牌照,便可在香港通行,感覺通訊辦亂執法,惟向業界代表投訴後竟被反罵一頓。有貨運業人士坦言,行內謠言滿天飛,導致領牌者寥寥可數,相信有四千多名司機無牌使用對講機,呼籲同業盡快申領牌照,以免誤墮法網。 中港貨櫃車司機不諳法例,令領取無綫電電台及對講機牌照的謠言滿天飛,部分人以為領取深圳牌照後,毋須再申領香港牌照,有人以為在港領牌困難兼費用高昂,有人以為在港不開機便不犯法,更有人以為本港合法使用的電台發射功率較低,不可使用內地合法通行的二十五瓦(25W)的電台,導致大部分司機長期違法。 貨櫃車司機被指猶如「法盲」,從近期一宗案件可見一斑。今年二月二日,一名司機駕貨櫃車駛經赤鱲角附近公路時,遭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員和警員攔車截查,執法人員在車上發現一套無牌使用的無綫電通訊器具後,以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一○六章第八條《電訊條例第八條》為由將司機拘捕。據悉,司機求情時稱,他以為在深圳申請了牌照,在本港關機不使用便合法,事後他向業界代表投訴,質疑通訊辦違法檢控,結果遭對方反罵不懂法律。 據悉,貨櫃車司機普遍使用電台及對講機,以便卸貨時與身處車尾的鏟車司機溝通,同時在遇到內地撞車黨時,可與同行互通消息或求救,但大部分人均只領取了深圳牌照,其中入行十多年的李先生說,曾貪方便透過非法代辦證件的「蛇仔」,在深圳代辦無綫電牌照,但因聽說香港牌照申請程序繁複、費用高昂,因此沒有在港領牌;入行二十三年劉先生,也以為深圳領了牌照,在港不會被檢控。 管有及使用不合規格的通訊器材,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刑罰非輕,全港司機大聯盟副主席姚貴認為,多數貨櫃車司機及車主均奉公守法,但因業界長期謠言不止,司機又缺乏渠道了解如何申領牌照,導致誤墮法網,相信全港五千多名司機中,有九成司機未在本港申請電台及對講機牌照,呼籲四千多名同業盡快領牌。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回應,管有及使用安裝於中港貨櫃車的無綫電通訊器具,必須在本港領取「專用移動無綫電系統」牌照,手續簡易快捷,通訊辦一般會在收到申請後數天內發出牌照,並會不時與相關商會聯絡,解釋法例及牌照規定。 該辦公室強調,會不時打擊非法使用無綫電器具,而過去五年間,共檢獲六百五十三部裝在貨車(包括貨櫃車)內的無牌器具,並提出五百八十二宗檢控,對象多為貨運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