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證供矛盾多 中國資源交通聯席主席脫襲擊罪

【on.cc東網專訊】上市公司中國資源交通集團的聯席主席兼執行董事馮浚榜,被指於私人聚會中連環掌摑一名年輕女子20下,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之案件,經過2日審訊後今日(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王證瑜指女事主庭上講述其遇襲經過、辨別被告身份等證供,都與書面供詞有矛盾,證供存有疑點。裁判官因此裁定被告馮浚榜罪名不成立。

61歲被告馮浚榜被控於2021年6月7日,在銅鑼灣新寧道8號中國太平大廈11樓大灣區國際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內,襲擊女子黃明明。控方指當晚黃於聚會中多次遭被告指摘不要玩手機,但黃不理睬被告。被告便罵黃「你裝甚麼逼?」,並拳打及掌摑黃。

裁判官裁決時指,黃在庭上作供與書面供詞有矛盾。例如,恏在庭上稱於會所走廊被人從後拉倒後掌摑多次,但她看不清楚誰人施襲,只見一個黑影。但其書面供詞卻指她是被人從後推跌,然後被告用右手扯她頭髮,並用左手打了她多下。裁判官指出,「拉倒」與「推倒」的動作不同,而2個說法對被打次數亦有很大差距。

裁判官續指,黃的書面供詞指施襲者身材肥胖,年約40至50歲,但是庭上可見,被告的身形較瘦。此外,黃供稱遇襲當晚,她已經知道被告姓馮,但是這個重要的證供,竟沒有出現在其書面供詞內。由於對黃是否認出被告是施襲者方面存有疑點,在疑點利益歸與被告下,裁定被告無罪。

案件編號:ESCC 168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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