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除套拒賠償 按摩女報警拘嫖客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旺角一間指壓中心發生強姦疑案,一名嫖客,昨凌晨與按摩女郎交易時脫下安全套,她盛怒要求五千元賠償,惟對方拒絕,警方到場將涉案男子拘捕帶署。 現場為旺角砵蘭街一間樓上指壓中心,疑遭強姦按摩女郎二十九歲,報稱首日開工並接待首位客人。昨凌晨二時,二十三歲姓鄭男子登門,與事主議價三百九十元獲提供性服務。 雙方發生性行為期間,有人將安全套脫出,女郎頓時大動肝火,要求鄭給予五千元作為賠償,惟鄭不允,事主報案求助。 警員到場調查後,將案列「懷疑強姦」處理,將鄭拘捕帶署。 律師黃國桐稱,事主進行性行為期間,應知道對方脫下安全套,加上她並非第一時間報案,反而要求對方賠償,雖理論上可告對方強姦,惟相信難以入罪。至於她要求對方賠償,由於數額不高,可解釋為醫療費。 賊扮嫖客劫鳳姐被捕 此外,三十歲姓莫男子假扮嫖客,昨凌晨二時,賺門進入深水埗寮街一間劏房鳳樓,亮刀指嚇四十二歲姓鄭鳳姐打劫,鄭高呼求救,驚動隔鄰姊妹合力截停疑人,交由警員拘捕帶署。鄭反抗時被割傷手掌須送院敷治。 記者 丁志雄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