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修訂醫師法 規定及時報告不明原因疾病等事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起一連三日在北京召開會議,新華社報道,會議修訂《執業醫師法》,除了建議改名為《醫師法》,亦吸收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經驗做法,規定醫師發現傳染病、突發不明原因疾病和異常健康事件時,應及時報告。 報道指,草案共7章58條,當中有規定國家建立適應現代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的人才培養和使用機制;遇有緊急情況以及國防動員需求時,醫師應當服從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的調遣;對在預防預警、救死扶傷等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醫師,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針對近年發生的暴力「傷醫」事件,草案新增的「保障措施」規定,政府應當維護醫療衛生機構良好的執業環境,有效防範及依法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 措施又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醫務人員提供職業安全及衛生防護用品,並完善安全保衛措施,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及時主動化解醫療糾紛,保障醫務人員執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