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違契設電訊基站 鄰居稱頭痛

【經濟日報專訊】繼有公屋住戶疑因天台電訊基站(令手機可收發訊號)輻射致一家三口患癌後,有九龍城私樓業主違契將頂樓單位及天台,違法出租予電訊商。 有關地方設置了約12枝基站(電訊訊號發射站),收取豐厚的租金回報,影響整幢大廈的住戶。雖然地政署早於2013年將單位釘契,但至今仍以非優先處理項目為由未強制收回單位。鄰居疑因電磁波而飽受頭痛之苦,又因該單位疑用電量高,超出負荷,大廈多次跳掣停電,更恐致火警隱患,樓價高企下,住戶欲遷居無從。 九龍城亞皆老街嘉登大廈1965年入伙,樓齡逾50年,樓高11層,共66個單位。Peter多年前與家人遷入近頂層的單位,卻遇上比鄰業主違反大廈公契及政府地契,出租予電訊商放基站,除了有鄰居患癌離世,家人亦在基站安裝後不久開始頭痛,近年頭痛情況更加劇,令他相當憂心,只好努力採取措施避輻射影響。 嘉登大廈有業主 出租月賺20萬 Peter直言,難以理解為何可以如此多基站集中在一個天台,直言業主並不在單位內居住,以電訊商當年向法團報價,每枝月租約2萬至3萬元計算,該業主收入可達20多萬,但健康風險就要其他住戶承受,是不公平及不合理。 據大廈法團會議紀錄,2002年有一頂層住戶加建一座發射站後,要求法團准許電力公司加大該單位電壓,避免因電量增加致電力短路。Peter稱,即使當時有8成住戶反對,最終卻因多次停電而屈服。 通訊事務辦公室回覆指,據紀錄共有3個營辦商於嘉登大廈天台設置無綫電基站,通訊辦於2005至2016年間共接獲22宗該大廈基站的市民查詢及投訴,但測量個案均無超出輻射安全標準。 現場可見,其中一戶的天台放置了約12枝疑似基站,旁邊有兩部分體式冷氣。該單位的電錶轉過不停,用電量異於一般住宅。 地署確認違地契 卻非優先處理 據了解,地政處於2012年曾發信通知該單位,指單位違反政府賣地條件,指該地段只限作私人住宅用途,要求業主糾正違約情況,否則政府會對該處所作其認為合適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規定,把上址的相關權益轉歸財政司司長法團。 但由2013年釘契至今,基站仍屹立大廈天台。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法團10多年來積極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及要求跟進,但問題未獲解決,批評政府部門表現不濟。 地政總署回覆,九龍西區地政處於2012年接獲有關單位用作流動電話發射站用途的投訴,經調查確認違反地契後,已發警告信要求業權人糾正,因業權人未能於限期前糾正違契用途,相關警告信已於2013年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 該署又指,一般若違契用途構成較大的安全風險,會優先提升執管工作,包括啟動程序重收該單位,但據現時指引,此個案不屬現階段需提升執管,會按既定程序適時檢視個案,有需要時採取進一步行動。事實上,地政總署過去5年未曾因違契而收回任何住宅單位。 大狀:釘契屬警號 阻嚇力不大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政府雖有權沒收單位,但因政府一般不會侵吞私人財產或產業,故實際較少執行。 而政府部門沒收單位前需蒐證,過程並不簡單,如需法庭命令才可入屋;若單位曾短時間內有改善,再被投訴時,政府部門或需重新調查;即使單位已被釘契,部門亦要確認最新情況才可有進一步行動。陸偉雄直言,釘契阻嚇力不大,只屬警號。 數碼通、中國移動香港及香港移動通訊(csl.)均未有直接回應是否於該大廈設有基站,只表示公司已根據通訊辦指引設置基站,符合有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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