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勒索網上結緣男子 判囚兩年半

一名24歲保安員在網上結識一名29歲男子,發展網上情緣後,以公開對方性器官照片及個人資料勒索對方,要脅事主交出1500元,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勒索罪罪成,判囚兩年半。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案發時陷入人生迷惘階段,在迷糊下與人發展關係,他當時也不清楚自己性取向,現時已明白問題所在,加上案件歷時近一年,被告承受極大心理壓力,希望法庭輕判。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利用事主容易受威嚇的性格及對其信任,行為極不要得,又指被告行為為社會所不齒。 案情指,被告馬焌穎被控於前年2月25至27日期間,以威嚇方式要求事主交出1500元。較早前,事主已曾向被告支付3000元希望解決,但被告得寸進尺,多次向他勒索,最終事主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