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斥台方處理陳同佳案有政治操作 難以置信

【on.cc東網專訊】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近日未能赴台自首引起台港兩地政府爭論,保安局今(16日)指去年10月曾有台方高級官員指在此案上不得不作政治考慮,台方至今仍通緝陳同佳,卻不讓他入境台灣自首。台灣通緝陳同佳,理應千方百計,追至天涯海角亦應緝拿,如今該犯人「送上門」自首,卻受台方因政治原因、入境管制,甚至要求港府與台方進行司法互助等理由,而令陳無法回台自首,凸顯台方有政治籌謀,做法難以置信。

局方指出,陳同佳自去年10月出獄後,至今已為無罪之身並重獲自由,而陳既為合法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港府無能力壓迫和遞解他回台灣。而且,本港司法互助機制不適用於台灣,但台方多次要求港府執法,更將台港司法協助扯上關係。

保安局引述有台方官員要求本港警方於陳同佳完成洗黑錢的服刑後,繼續拘留陳以調查案件;有關行為於本港層面屬非法拘禁,與其台灣提出此建議,倒不如准許陳同佳回台自首,因案件發生地點、證人及證據都在台灣。局方又指,兩地原則上可經過警務聯繫方式聯絡,台方若准許陳入台,港府歡迎透過警務聯絡機制處理。

對於12名港人涉嫌在內地水域干犯偷越國邊境罪,保安局指,對飛行服務隊及警方等紀律部隊執法行動細節,港府一向不會討論,因擔心有居心叵測的人,能藉此刺探執法部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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