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通識】危疾與醫保有何區別? 危疾賠償非一定用於治病

坊間有很多保險種,一般與醫療有關的保險都分為「危疾保險」及「醫療保險」兩大類。兩種保險的醫療保障有不少相同之處,但事實上它們是兩種不同的概念。若對危疾和醫療保險的分別一知半解,這次我們將介乎兩者分別。

危疾保險與醫療保險的分別?

「醫療保險」常以實報實銷的方式為受保人提供實際所需的醫療費用,當受保人患病時可抵銷醫療開支,主要包括住院及手術費用。一般來說,投保前受保人已患的疾病或不受保障。

而「危疾保險」一般提供三類主要嚴重疾病的保障,包括癌症、中風及心臟病;「危疾保險」通常會在受保人被診斷為患有嚴重疾病時提供一次性賠償,旨在解決受保人現金流問題。

要注意的是,「危疾保險」未必完全保障患病受保人。以癌病為例,若患上早期癌症便要視乎保單內的細則,投保人有可能不獲賠償,因部份保險計劃列明只會賠償予3期至4期的癌症患者。與「醫療保險」一樣,投保之前已患的疾病或不受保障。

危疾保險與醫療保險如何選?

若想應付醫療開支為主,選擇「醫療保險」較為合適,因「醫療保險」的槓桿比率較「危疾保險」大,可以較低保費應付醫療開支。

而「危疾保險」的賠償並非一定用來治病,一旦受保人患上危疾 (癌症、中風、心臟病等) 時﹐可獲得一筆過賠償,例如保險為100萬保額便賠償100萬。受保人可用來解決患病時的現金流問題,選擇用賠償治病、維持生活,甚至環遊世界也可以。

製圖/文字:Health 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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