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不滿行李喼輾腳 19歲青年推女途人洩憤判18月感化

被告曹禮然。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12月底「北區和你shop」示威活動,19歲青年曹禮然不滿女途人以行李喼輾過他雙腳,氣憤下踢及拉扯對方的行李箱,他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粉嶺法院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考慮到事件中無人受傷,而且犯案過程短暫,故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18月感化。 蘇官在判刑時指,由於控方毋要求法庭觀看現場片段,法庭無法從客觀證據知道現場觀眾情緒如何,或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帶頭作用,導致現場情況惡化等。 案發去年12月28日下午4時許,被告上水廣場2樓行人天橋,為「北區和你Shop」任救護員,期間有女途人的行李輾過其腳,被告一時氣憤,提起行李與對方理論,並踢行李喼及推對方。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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