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女子旺角水樽掟警車 判80小時服務令

去年底示威者多次在旺角聚集,防暴警驅散。資料圖片
去年底示威者多次在旺角聚集,防暴警驅散。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12月中旬,一名妙齡女子在旺角以水樽掟警車,她早前承認一項企圖刑事損壞罪。羅德泉主任裁判官今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履行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形容,27歲被告黎海澄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建議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報告亦提及,黎經精神科服務後,學懂如何處理自己的怒氣及衝動,亦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有真誠的悔意。

案發於去年12月16日凌晨近1時,警員奉命前往旺角彌敦道及豉油街交界清理路障,離開時經過亞皆老街恒生銀行對出,見到身穿黑色上衣的黎在警車前投擲水樽,遂拘捕她。在警誡下,黎保持沈默。涉案警車經檢查後沒有發現任何損毀。

法庭記者:葉君怡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