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16歲少年認非法集結否認刑毀管武 押後判刑

被告鄭旨臻。
被告鄭旨臻。

【星島日報報道】16歲少年於去年‪12月‬初在土瓜灣涉嫌聯同其他人在九巴車窗上塗鴉,被控非法集結、刑事毀壞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3罪,被告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1項參與非法集結,否認另外2項控罪,裁判官張天雁押後判刑,與2項控罪審訊一併處理,案件將於12月17日審訊,為期2日。

16歲被告鄭旨臻被控於去年‪12月4日‬在‪九龍城土瓜灣道農圃道至馬頭圍道‬參與非法集結,夥同至少2男1女刑毀1輛巴士擋風玻璃和非法管有1支伸縮鋼棒。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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