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強積金申請呃2.1萬佣 前保險經理判社服令

【on.cc東網專訊】不具備銷售強積金產品資格的保險公司女銷售經理,為了賺取約2.1萬港元佣金與現金獎勵,假借其下線一名符合資格的保險代理人的名義,向公司遞交26份強積金申請。她早前被判一項欺詐罪成,今(25日)在東區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罪指,41歲女被告陳鏵涉嫌於2015年6月26日至2016年2月2日期間,虛假地向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安達)及銀聯信託有限公司(銀聯)表示,該保險代理人為26份銀聯強積金產品的經手代理,並意圖誘使銀聯經由安達向該保險代理人給予佣金與現金獎勵,導致該保險代理人獲得利益或安達及銀聯蒙受不利。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是安達的銷售經理,並且是該代理人的上線經理。由於被告並非註冊強積金中介人,不能參與銷售該公司的強積金產品,惟該代理人符合資格。該保險代理人自2014年起沒有銷售過任何強積金產品。

被告約於2015年9月至10月期間發送短訊給該代理人,透露曾向公司遞交一些強積金申請,並在申請中寫上該代理人是經手人,要求該代理人把1.1萬港元佣金發還給被告。該代理人雖然把佣金交給被告,但要求被告停止再用她的名義遞交強積金申請及取消已遞交的申請,否則會上報公司。

被告在收到上述佣金後,把其中1000港元交給該代理人作交稅之用,但仍繼續用其名遞交強積金申請,該代理人遂上報公司。就涉案的26份申請,銀聯和安達分別支付了14,765港元佣金和6100港元現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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