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遊行】應屆DSE考生認磚掟水炮車藏鎅刀 判18月感化令

陳業云(白帽)。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18歲應屆文憑試考生年初元旦遊行期間,向水炮車掟磚及管有鎚仔、鎅刀、易燃液體、打火機等。他早前承認刑事損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 辯方表示,被告陳業云的勞教中心及感化報告正面,顯示他態度良好、有悔意,建議判入勞教中心或18個月感化令。辯方又呈上被告撰寫的求情信,透露他己經知錯、對官司為家人帶來壓力感到後悔。 案情透露,本年元旦遊行下午4時許,警方在灣仔派出水炮車沿銅鑼灣進行清場。至晚上7時許,水炮車到達軒尼詩道近波斯富街,被告突然衝到車尾位置,在3米外向水炮車掟磚。他其後遭制服及搜身,搜出涉案物品,即一個塑膠瓶載有210毫升環己烷、甲基環己烷及19克蔗糖的有機混合物、一把美工刀、一個打火機及一個鎚子。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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