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反水貨客男子襲警判監四個月官指需判有阻嚇刑罰

一名五十四歲無業男子,三月在元朗參與反對內地水貨客行動中,兩度踢向一名軍裝警員,襲擊罪成,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四個月。裁判官判刑時表示,需要保障執行職務人員的健康,不能讓他們帶著恐惧返工。有需要保持遊行的秩序,襲撃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對社會影響尤其嚴重,必需判處有阻嚇性刑罰。被告阮金正報稱無業,他本月中被裁定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