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亂倫強姦胞妹成孕 母求情指被告愛錫其妹 乏性別界線教育犯錯

法官欲為被告與事主兩兄妹索取多份報告,故押案至1月27日判刑。

16歲中三學生趁家人不在,強行與比他小2歲的親妹性交。之後1個月內,2人又在自願情況下2度發生亂倫關係。事隔半年之後,胞妹發現懷孕,因而揭發事件。這名男生早前已在裁判法院承認1項強姦及2項亂倫罪,原定今天(3日)在高院原訟庭接受判刑,不過由於法官欲為被告與事主兩兄妹索取多份報告,因此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月27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本案在2019年6月至7月發生,當時代號「L.H.H.」的被告與其胞妹X分別16及14歲。現已19歲的被告在2020年1月被捕後,一直還押至今。案情披露,案發時被告和X與他們的母親居於屯門區。2019年6月某日,家裏只有被告和胞妹X二人,被告走上X的床,壓住事主下身並脫去對方下裳,並強行與X性交。X對此並不同意,並曾嘗試推開被告但不成功。這次性交過程大約長3至5分鐘。

同年7月,被告和X又2次在母親不在家時性交,而這2次性交,則是在X同意之下進行。在上述3次性交中,被告都沒有使用避孕套,而X就不知道被告有沒有射精。至2020年1月,X告訴母親她沒有來經,母親遂帶她到政府診所求診。經檢驗證實,她當時已懷孕約5個月。X其後在1月底接受終止懷孕手術。在檢驗胎兒的基因後,證實被告為胎兒的父親。至於被告則於2020年1月17日被拘捕。他在被捕時保持緘默,及後於錄口供時,亦僅確認其年齡、所讀班級、及與X為兄妹關係。

法官今天表示,想為X索取創傷評估報告,及為被告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辯方則表示希望法官另為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不過法官最終並無接納。另外,辯方今天為被告初步求情時表示,被告母親在知道此事後瀕臨崩潰。她在求情信指,相信被告是愛錫其妹,只是在缺乏性別界線教育下犯錯。此外辯方亦呈交社工及教會代表的求情信,指他們對被告都評價正面。

案件編號:HCCC 20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