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其中一名被告認串謀恐怖活動罪 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Now新聞台】「光城者」6名成員涉嫌策劃炸彈襲擊,其中一人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被告郭文希等6人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他們被指在2021年4至7月,與他人串謀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包括爆炸及縱火等。

第三被告何裕泓認罪,其餘5名被告不認罪,但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作為交替控罪。

控方在庭上讀出案情,指各人共同策劃炸彈襲擊,打算在屯門裁判法院及港鐵站等地方放置炸彈,又指被告何裕泓是主謀,負責制定計劃、招募成員及籌集資金,法官李運騰裁定各人罪成,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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