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社工劉家棟判囚1年 邵家臻質疑裁判官審案標準不一

邵家臻FB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7月27日「光復元朗」行動中,涉嫌阻礙警方防線推進的「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經審訊後今於粉嶺法院裁決,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裁定被告罪成,判即時監禁1年。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質疑蘇文隆的審案標準不一,並指裁決及刑期均明顯是不成比例。 邵家臻表示,社福界事前沒有預料劉家棟會被判入獄,並質疑蘇文隆的審案標準不一,並提及蘇文隆去年處理休班警藏冰毒案時,僅判該警員罰款及感化18個月,質疑其判決有政治偏向。他又指,自己去年因佔中案入獄,亦不會譴責判決或認為法治已死,但指在反修例事件後,令他不質疑法官質素並有既有立場。他亦指,會全力支援劉家棟和其家人。 邵家臻其後亦發聲明補充指,劉家棟沒有暴力行為或犯事紀錄,卻被法庭「重判」,認為對香港市民和對社工而言均是一個極壞的先例,並指法官的裁決及刑期均明顯是不成比例,又指除被告自己受傷外,並沒有令任何警務人員受傷。他又指,此判決對以不同形式參與反修例活動和履行專業責任的社工極為不利。 另外,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副會長張志偉則指,劉家棟有正當職業,亦沒有重犯,並指案發當時是履行社工職務,認為判其入監1年是不合比例,並指社工角色不容置疑,認為司法制度及法庭應妥善處理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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