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擴大險資配置創投基金 擬放寬比例上限 增直接入股試點

內地擴大險資配置創投基金 擬放寬比例上限 增直接入股試點

為優化創業投資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創業投資活力,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政策研究司司長李明肖昨在例行記者會上透露,未來將持續優化保險資金運用規則,研究提高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集中度的比例上限,更好引導保險資金和相關資管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創業投資基金的配置力度,積極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促進創業投資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稱政策措施),是繼2016年國務院推出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來,再有國家層面的促進創業投資高品質發展系統性政策文件出爐。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臨指出,《政策措施》對完善創業投資「募款管退」全鏈條政策環境與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建立盡職合規責任豁免機制

他解釋,在募資端,《政策措施》引導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投向創業投資,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直接股權投資試點範圍,動員有條件的社會資本做「耐心資本」,解決行業「缺長錢」和「無米下鍋」問題;而在投資端,針對很多創投機構反映「有錢難投出去」情況,建立創業投資與創新創業計劃對接機制,為廣大創投機構提供一批優質且符合國家發展方向和策略導向的好項目。

至於管理端,《政策措施》持續加強對政府和國營企業出資的創投基金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產業特徵和發展規律的管理體制和盡職合規責任豁免機制,並提出持續落實落細創業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對創投基金實施與其他私募基金區別對待的差異化監管政策。

促資管機構開發長期產品

退出端方面,重點則在於拓寬退出管道,優化創投基金退出政策。

李明肖補充,金融監管總局積極支持信託公司、理財公司等資管機構,加大創業投資支持力度,按照「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原則,開發與創業投資相適應的長期投資資管產品,以滿足金融市場多層次的投資需求;而局方本着大力支持創業投資發展原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在接受資管產品投資時,不被視為一層資管產品,在風險可控基礎上,一定程度放鬆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