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涉圍毆休班警今加1控罪 違宵禁令男生准保釋可回家度歲

當日休班警屯門市廣場遭圍毆。網上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休班警於去年9月在屯門市廣場購物期間,疑曾以手機拍攝在商場內唱歌的市民,遭約30人圍毆致頭破血流。警方其後拘捕地盤工及男學生,兩人被控傷人罪並獲准保釋外出。惟男學生因涉及11月理工大學衝突事件,違反宵禁令,早前遭撤回保釋,一直還柙至今。他今在屯門法院再提出保釋申請獲批,可回家度歲。 32歲地盤工文振豪及18歲學生湯浩源,被控一項傷人罪,指兩人於去年9月25日在屯門市廣場一期三樓「Girl Boss」餐廳外,與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黃少華,控方今加控兩人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押後至2月27日以待辯方提供法律意見。 被告湯浩源早前遭撤銷保釋,上月12日亦曾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被拒,他今再提出保釋申請。辯方大律師今表示,被告家人會加以監管,舅父更會「管接管送」。被告亦願意以多年儲蓄的利是錢5萬元作擔保金,家人亦可提供10萬元人事擔保金,以及禁足全港所有商場等以條件外出候訊。辯方提到被告還柙已64天,扣除假期相等於還柙超過4個月,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年輕,少年犯人即使被定罪亦與成人犯的刑罰有所差別,望准他保釋外出。 水官認為高院的考慮合理,但考慮辯方陳辭的各項因素,批准被告以5萬元保釋外出,遵守晚8朝7的宵禁令,不可離港等保釋條件,但毋須被告到警署報到。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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