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鯇魚樣本含微量孔雀石綠 來自大埔墟及聯和墟街市

食物安全中心在兩個鯇魚樣本驗出微量禁用的孔雀石綠,分別來自粉嶺聯和墟街市及大埔墟街市兩個檔戶,中心已指令檔戶停售產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亦會繼續追查問題食物的來源。 兩個鯇魚樣本的孔雀石綠含量,分別為10億分之3和10億分之1.6。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