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擅離檢疫地點 各判罰款1.5萬元

【on.cc東網專訊】一名44歲男子及一名41歲女子因違反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罰款1.5萬港元。截至目前,共有245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周或罰款最高1.5萬港元不等。

上述男女於2020年10月9日入境時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天,惟他們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同日到入境事務處辦事處處理簽證相關事宜,被控違反相關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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