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翁擅離檢疫地點 分別判罰款及監禁2周獲緩

【on.cc東網專訊】兩名65歲及67歲男子,早前各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天,惟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在今年3月31日及4月11日,離開各自的檢疫地點,均被控違反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案件今日(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當中1人被判處罰款4,000港元;另1人則判監2周,緩刑12個月。

截至今日,共有265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周或罰款最高1.5萬港元不等。根據上述規例,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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