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否認遺下藏丫叉紙袋 辯稱紙袋形狀不一致

【on.cc東網專訊】警員於今年2月17日凌晨時份便衣巡邏時,發現兩名男生形跡可疑,尾隨下見兩人疑將一個放有丫叉和89粒鋼珠的袋放在路旁,遂拘捕他們,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兩人不認罪,案件今(5日)在屯門法院開審。

控方案情指,警員陳建鴻與同僚當晚坐警車巡邏時,看見兩名被告19歲的魏天樂和18歲的梁皓然,於是下車尾隨兩人。兩被告其後行至天水圍天業路行人隧道,在隧道出口處放下兩個紙袋後離開。陳繼續尾隨,其後收到同僚通知得悉袋內有涉案物品,於是拘捕二人。

辯方則指,魏住所的閉路電視拍下兩被告離開大廈的情況,顯示魏手持的紙袋是縱向長方形,但警方檢獲的紙袋卻是橫向。陳同意辯方所述,但堅稱兩者是同一個袋。

辯方又指,庭上所見涉案丫叉已裝上橡根,但案發時丫叉其實仍未裝上橡根,陳表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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