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圖書館下架潮|康文署拒公開購書名單 稱披露恐損本港保安 有利間諜或恐怖活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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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書可撼動一個地方的保安?《大城誌》今年5月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康文署要求索取香港公共圖書館,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購入的中文書籍名單。康文署在尋求法律意見後回覆指,如披露資料,會令本港的保安受到傷害,拒絕提供有關資料。而署方引用的條例,旨在保障的是,可能對從事間諜活動、陰謀破壞或恐怖活動人士有利的資料,才會不作公開。

圖書館
圖書館

審計署今年4月發表報告,披露香港公共圖書館多項管理問題,其中在2021至2022年度,成人館藏新增的中文書籍,只有七成落實率,較過去四個年度低。康文署解釋,採購圖書館資料受疫情影響,加上出版界萎縮、維護國家安全、市場供應、書籍價格和讀者建議,揀選圖書館資料需要更多時間,可供採購的合適書目亦減少。

《大城誌》今年5月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康文署要求索取香港公共圖書館,在2020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間,亦即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署方購入的中文書籍名單。康文署在一個月後表示,有關組別需尋求法律意見,因而要延後回覆。最終,康文署在7月7日回覆指,資料如披露,會令本港的保安受到傷害或損害,而拒絕提供有關資料。

《公開資料守則》第2.3(b) 段
《公開資料守則》第2.3(b) 段

康文署引用《公開資料守則》第2.3(b) 段,拒絕提供有關資料。根據條文解釋,該條文旨在保障,可能對從事間諜活動、陰謀破壞或恐怖活動人士有利的資料,如被披露,便會傷害或損害香港的保安。這包括要保護可能有危險的人士和地點,資料外洩便會對從事香港保安人員所參與的行動、他們的資料來源和所採取工作方法造成損害。

翻查政府資料,提到有關守則2.3(b)段的詮釋和應用
翻查政府資料,提到有關守則2.3(b)段的詮釋和應用

政府部門用公帑購入的書籍名單,卻與間諜活動、陰謀破壞、恐怖活動等字眼扣連在一起。

根據《公開資料守則》,明確指出政府部門有責任提供服務的資料、服務表現承諾及履行各項承諾的情況,公共圖書館購入的書籍名單本是服務內容,亦是衡量服務表現的指標之一。

另外,康文署日前增設「收集圖書館館藏意見」表格,容許市民「匿名舉報」不適合圖書館的館藏。署方指,是為了保持香港公共圖書館的館藏質素,確保館藏沒有意識不良內容,如渲染暴力、色情及粗鄙,違反香港法律或危害國家安全。

今年5月多間傳媒發現,多本涉及社會政治議題的書籍遭公共圖書館下架。《大城誌》亦發現其中一個公共圖書館,單單一個社會及政治議題的書櫃,半年間已有超過30本書籍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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