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質疑陳維安把持會議程序 要求澄清召開內會過程

公民黨質疑陳維安(左)的處理手法。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內會周六通過由經民聯石禮謙,取代民主黨的涂謹申主持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昨日向全體立法會議員發通告,強調秘書處恪守不偏不倚的原則。5名公民黨議員今日聯署去信陳,質疑他認為法案委員會處於「權力真空」;《法案委員會主席手冊》並不適用;秘書處越權訂立處理程序等。 聯署信指,法案委員會秘書採納法律顧問在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對《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的解讀,即出席委員中排名最先的委員在首次會議未能選出主席後,主持會議的權力即告失效。惟秘書處仍在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結束後,協助涂謹申議員召開及主持第二次會議,質疑此舉是否屬於非法會議,以及秘書和法律顧問沒有即時說明涂謹申無權主持。 信中又指,秘書處直至周六在泛民主派的質問下,指出法案委員會實際上處於「權力真空」,質疑秘書處在內會特別會議召開前經過甚麼討論、有否牽涉其他人物。 信中又回應陳維安的通告稱,在法案委員會目前處於的情況下,《法案委員會主席手冊》並不適用,意指法案委員會秘書可無經委員決策,自行決定處理內務委員會所發出指引之程序,以及通過指引的門檻;批評秘書不以明文訂明的既定行事方式為依歸,選擇自把自為。 信末又引述通告稱「倘若有任何意見獲得過半數委員支持,根據《議事規則》第76(8)條的原則,該意見將被視為獲法案委員會接納。」要求秘書處澄清此段意思,是否等同若過半數委員會認為須召開會議,討論有關指引,法案委員會秘書即須安排會議;以及誰人有資格主持會議。 5名聯署議員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陳淑莊、譚文豪在信末表示,對秘書處今次處理會議程序的手法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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