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案被告罪成 官指黎智英唯一目的參與燭光悼念

六四集會案被告罪成 官指黎智英唯一目的參與燭光悼念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何桂藍,涉及去年六四集會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成。 法官表示,相信黎智英當日出現在維園,唯一目的就是參與燭光悼念活動。而鄒幸彤在社交網頁貼文暗示自己會去維園,又提到「今晚見」,相信她是煽惑他人參與有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