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期早立法 保障消費者

星島日報報道】消委會公開點名譴責推廣公司,以不良銷售手法推銷「時光共享」韓國度假俱樂部會籍,有投訴人被逼供款長達十七年,又有投訴人被要求「升級」支付合共多達十八萬五千元會籍費用,但供滿款項是否就可入住計畫內的海外度假村或酒店房間?原來合約規定須在預計入住日期前兩年預訂房間,才保證有房。 這類涉旅遊會籍投訴個案,多年前已經出現,所謂「公司職員」會致電市民,以恭喜中獎或贈送禮品手法,騙對方上門領獎,送超市禮 、旅遊禮 等總之是免費的,一般市民稍為鬆懈或入世未深或貪念被勾起,就自動上門送羊入虎口,最後敵不過「職員」密室疲勞轟炸被逼簽約,花巨款購買會籍,信用卡任人碌才能脫身。 便宜莫貪,恭喜你中獎?無端端怎會中獎。有贈品送?對方何不送給自己親朋戚友。做人要提高警覺,遇不對路勿怕羞,盡快報警。除了海關必須加強執法,政府應加快考慮落實就銷售冷靜期立法,保障消費者。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