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檢控專員:檢控目的非達致定罪 伸張公義是檢控人員命脈

刑事檢控專員:檢控目的非達致定罪 伸張公義是檢控人員命脈
刑事檢控專員:檢控目的非達致定罪 伸張公義是檢控人員命脈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今日發表年報,回顧律政司在2023年的檢控工作。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在序言中強調獨立檢控權的重要性,又指提出檢控的目的非達致定罪,而是為伸張公義。

楊美琪指回顧2023年,她可以驕傲並且堅定地說,刑事檢控科繼續以正直之心、專業精神和滿腔熱忱追求公義。本年度工作回顧的主題為「秉正行義,恪盡己任」,她認為正扼要說明檢控人員作為秉行公義者,肩負服務社會和維護法治的崇高使命。

伸張公義是檢控人員的命脈

楊美琪表示提出檢控的目的,並非要達致定罪,而是確保在所有刑事案件中,可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地伸張公義。「公義」包括對犯罪者履行公義、為罪行受害者彰顯公義,以及為社會秉行公義,把罪有應得的人治罪,還無辜者清白。她強調熱切尋求和伸張公義的精神,是檢控人員的命脈。

基本法訂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楊美琪重申律政司的所有檢控決定均是按法律、證據和《檢控守則》作出,檢控人員不會考慮,亦不會受任何不相關的因素影響,例如政治或個人利益、媒體或公眾對決定可能產生的反應,以及檢控人員的個人感受或信念。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frontenduat.am730.com.hk/本地/刑事檢控專員-檢控目的非達致定罪-伸張公義是檢控人員命脈/462038?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