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傷防暴警 工程師罪成判囚 5 年 另一男子涉暴動囚 33 個月

涉嫌刺傷防暴警的黃鈞華,去年在臨起飛航機上被捕。
涉嫌刺傷防暴警的黃鈞華,去年在臨起飛航機上被捕。

前年7月1日港島區有大批示威者遊行,並演變成警民衝突。一名防暴警在銅鑼灣制服一名學生期間,一名工程師突然以軍用摺刀刺傷防暴警員,最終在即將起飛往英國倫敦的航班上被捕,其女友事後更被指協助他逃離警方追捕而同被捕。另當日有2名學生於事件中被指阻撓該防暴警員執勤,事後亦被捕。工程師及兩男生上月分別承認暴動及蓄意傷人罪等,工程師及1名男生今(13日)在區院分別被判囚5年及33個月,另一名男生的判刑則押後待索閱教導所報告。

4名被告依次是被告黃鈞華(26歲,曾任工程師,案發時任職水吧)、羅玨琛(20歲,學生)、周霈霖(21歲,學生)及張芷程(26歲,培訓生,案發時為黃的女朋友)。黃與羅、周承認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一帶參與暴動;黃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同日於銅鑼灣高士威道皇仁書院外,意圖使警員25116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羅則再承認一項抗拒警員罪,指他於同日同地抗拒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25116;周亦再承認一項故意阻撓警員罪,指他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警員25116。黃今被判5年,周則判囚33個月;羅的案件則押後至10月31日量刑,以待索閱其教導所報告。

另外黃及張則同被一項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控兩人同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即協助該黃鈞華逃避香港警務處逮捕的行為。黃、張二人皆否認此罪,但黃此罪則獲法庭存檔,張需就此罪接受審訊。

案件編號:DCCC 189、210、8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