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黃嘉雯胞姐虐貓罪成 上庭前拒掃安心出行再惹事端

前港姐黃嘉雯胞姐虐貓罪成-上庭前拒掃安心出行再惹事端
前港姐黃嘉雯胞姐虐貓罪成-上庭前拒掃安心出行再惹事端

2019年港姐冠軍黃嘉雯的胞姊黃綺婷於社交媒體發布影片,顯示一隻小貓被放入洗衣機後,洗衣機疑開動旋轉長達14秒。黃綺婷在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成立,今日(21日)於屯門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向愛護動物協會支付逾2萬港元,作為小貓的住宿及醫療費用。惟她今早抵達法院時,一度因拒絕掃「安心出行」而被保安阻撓,擾攘近5分鐘,並由保安用其手機代為掃碼才放行,事件再惹爭議。

28歲被告黃綺婷報稱保險從業員,被控於2021年2月7日在天水圍天澤邨某單位內,殘酷地對待一隻貓,導致牠受到任何不必要痛苦。被告飼養該貓近5年,控方於裁決後一度申請把貓移交愛護動物協會看管,而當時裁判官考慮案情及被告沒有暴力傾向等因素,批准將小貓交還被告照顧,早前裁決時,裁判官裁定被告是短片內開動洗衣機的人,她將小貓放入洗衣機的動機為報復牠曾在其內衣上便溺。根據獸醫專家證供,小貓在轉動的機械內被「拋來拋去」及無法逃脫,可能導致其心理及身體創傷。

裁判官今日判刑時指,被告為虐貓片段加上表情符號,上載至互聯網加以宣揚及分享,其行為漠視小貓的苦楚。但是被告於定罪後,主動找訓練導師幫助,以圖改善她和小貓的關係。加上考慮小貓受傷不重,非永久性傷勢,而且認同被告本性不壞,已經從本案吸取教訓,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須履行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TMCC 145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