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解款員被控謀殺 控方指被告案發前兩日曾買刀

一名男子於2020年持刀襲擊解款員,導致其中一名解款員身亡,被控謀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2項罪名。被告早前擬承認誤殺罪不獲接納,並否認謀殺罪,案件於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與死者曾於2016至2018年間,於一間保安公司任職,擔任解款員,被告其後離職,任職巴士司機。直至案發前兩日,被告突然出現,向正乘坐公司車輛的事主破口大罵,並於同日傍晚在順天邨住所附近家品店,購買一把廚師刀。 案發當日,被告下班後返回住所,更換衣著,戴上口罩及鴨舌帽,到港鐵將軍澳站,突然從背囊取出廚師刀,插向事主頸部,同場2名同事制服不果,奔出舖外。當中另一名解款員再度嘗試制服被告,但多番受襲。 34歲被告張文港案發時任職巴士司機,被控於2020年9月1日在謀殺一名男子,同日在港鐵將軍澳站11號舖,襲擊另一人致造成他的身體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