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頴匡被控煽惑非法集結拒服從警令 控方申轉介區院

劉頴匡准續保外出。
劉頴匡准續保外出。

【星島日報報道】民間集會團隊召集人劉頴匡於本年1月遮打花園期間,涉因不配合警方指示解散集會而被拘捕,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兩罪,案件今日再訊。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將於11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轉介文件程序,期間劉准續保外出。

控罪指劉頴匡於今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高級督察34135根據《公安條例》第17(3)條發出的命令。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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