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籲僱主就重陽節假日作彈性安排

勞工處籲僱主就重陽節假日作彈性安排

【Now新聞台】勞工處呼籲僱主與僱員協商,就重陽節假日作彈性安排。

勞工處表示,彈性安排可讓僱員在重陽節法定假日前後的日子前往掃墓,避免構成人潮,減低新冠毒傳播風險。

勞工處指,僱主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預先通知僱員,在法定假日前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給僱員,若僱主僱員雙方同意下,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前後30天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