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宣誓條例草案二讀 逾20區議員因拒絕宣誓辭職

【Now新聞台】有關區議員宣誓的條例草案恢復二讀,預計即日會三讀通過,超過20名區議員已辭職,部分表明是因為拒絕宣誓。

2019年區選黃文萱在沙田第一城選區取得6成半選票當選,擊敗盤踞這區多年的建制派。擔任區議員一年多,因為宣誓要求,黃文萱決定結束短暫的區議員生涯。

沙田區議員黃文萱:「我看不到為何我當選後,還要聲明一份僭建的聲明,亦都因為我相信律政司,將來向區議員開刀的地方,假設宣誓後,可以隨時指我違誓,在如此模糊的條例修訂下,我的自由可以到哪裡?可以說甚麼?甚麼不能說?」

至今有超過20名區議員辭職,部分表明是因為拒絕宣誓,願意宣誓的區議員,政府亦會視乎行為決定宣誓是否有效。

政制及内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或者他宣誓前講過一些港獨、自決的言論,這樣監誓人便可以等他宣誓完,一定要等他完成宣誓之後,就說我判定你其實是不真誠的,所以你就等於拒絕宣誓。」

而宣誓後言行若涉嫌違誓,或會被律政司司長起訴,法庭有裁決前,議員需暫停職務及停薪,拒絕宣誓、宣誓無效或違誓會被取消資格,五年不得參選,政府仍正研究會否追討薪酬。

條例列出正負面清單具體定義何謂「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 正面清單」包括擁護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擁護國家主權和安全、中央根據基本法對香港行使管治權力等;「擁護」包括意圖及言行上都要真心真誠地遵守。

「 負面清單」則包括宣揚港獨、尋求外國干預特區事務以非法手段強迫或威嚇特首改變政策,無差別反對政府提出的議案,或逼特首下台及推翻政府組織,或實施對抗中央和特區政府的「變相公投」,損害或傾向損害香港整體利益,以及侮辱國歌、國旗等等,政府表明不排除因應實際情況增減清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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