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國慶日遊行案 區院聽取陳皓桓及黎智英等被告求情

前年的十一國慶日遊行案,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0名被告,早前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區域法院今日會聽取被告求情。 其中4人,包括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同時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亦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中6名被告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上周被法庭撤銷原有保釋而需要還押。另外4名被告李卓人、梁國雄、黎智英及何秀蘭,則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