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00653):葉俊亨仍未歸還公司支票簿、印鑑及印章

<匯港通訊> 卓悅控股(00653)公布建議罷免執行董事鍾佩雲及其配偶葉俊亨的更新資訊,公司之行政總裁已要求葉俊亨歸還由其所持有的公司及其各附屬公司的所有支票簿、公司印鑑及印章。迄今為止,葉俊亨並未向公司歸還任何上述支票簿、公司印鑑及印章。公司知會公眾,鍾佩雲及葉俊亨未獲授權代表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或代表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進行任何事項或交易。

根據6月1日的公布,內容有關鍾佩雲(作為共同原告)針對卓悅化粧品批發中心(公司的一間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作為被告)就4430萬元的款項發出的傳訊令狀;及6月4日之公布及6月8日之通函,內容有關召開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以因鍾佩雲及其配偶葉俊亨與公司之間的重大衝突,而考慮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14條罷免鍾佩雲及葉俊亨擔任公司執行董事的職務。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