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動物報·
【動物突發】殘酷對待動物事件,一宗都嫌多及令人髮指。葵涌金山休憩公園有目擊者發現,有兩名行山男子正擊殺一隻野豬及以刀斬開他們,目擊者立即喝止及嘗試阻止兩男離開,惟其中一名男子亮刀及雙雙逃走。目擊者現已報警。 記者:哲雄 目擊者表示,金山休憩公園最近有人在附近維修,有人通知目擊者有一隻野豬bb跌了落水霸,目擊者於是拿著梯子打算救豬,惟到達水霸時,見到有兩名男子正在重擊豬bb,目擊者立即大聲喝鬧行兇男子,行兇男子說:「唔好意思,豬嚟既。」目擊者立即鬧他「劏豬」,殺害動物,目擊者立即報警,並想阻止其離開,其中穿紅衣男子隨即拿出摺刀,兩名男子即逃走離開。目擊者現已報警。本報會繼續跟進事件。 根據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 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3年。 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於下午3時22分收到報案指上址發現野豬屍體,報案人指有人懷疑持刀,經警員初步調查後,案件列動物屍體發現。 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主席麥志豪表示,事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