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集會案部分被告求情 法官押後下月13日判刑

去年六四集會案,26名民主派人士分別被控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煽非法集結等罪,其中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早前認罪,今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3日判刑。 李卓人自行讀出求情理由,表示感謝香港人堅持悼念六四,追求民主自由。自己投身社運及工運多年,期間沒有停止參與集會及放下支聯會常委的工作,無畏無懼,又說「坐監明志」,期間他一度哽咽。 律師為蔡耀昌求情表示,當日的集會相對和平,沒有為他人造成太大不便。 代表梁耀忠的律師求情說,他在集會大部分時間保持沉默,屬於相對被動的角色,亦無意搏取媒體關注。梁錦威沒有進一步求情。 被告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錦威均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4人連同胡志偉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另承認一項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