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集會案 8名民主派人士 5人認罪

8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參與或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5人認罪,3人不認罪。(港台圖片)

去年六四集會案,8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參與或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原定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5人認罪,3人不認罪。

認罪的被告分別是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李卓人認罪時表示,悼念六四是應做的事,無悔無憾。

不認罪的被告是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鄒幸彤不認罪時表示,悼念六四無罪;何桂藍就說,悼念毋須批准,無論明不明白控罪,都不認罪。

同案的陳皓桓等16名民主派人士早前已認罪,被判囚4至10個月,當中有3人分別被判緩刑12個月及18個月。

另外兩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已宣布流亡海外,並缺席早前聆訊,法庭已向兩人發出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