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德福廣場旅遊巴致命車禍 司機認罪判囚2年3個月

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2年零3個月。(港台圖片)

去年德福廣場旅遊巴士衝向行人路石柱,導致1死2重傷的事故,涉事旅遊巴司機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以及兩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2年零3個月。



法官在判刑時指出,被告駕駛起步時已經高速,面前視線清晰,途人在15尺距離,考慮案件的整體傷亡情況,要反映行為的嚴重性,判處被告首項罪行入獄2年半,餘下控罪行判監禁2年零3個月,因被告認罪,扣減刑期後,其中7個月分期執行,共囚2年零3個月,並停牌5年。



事發在去年9月12日,53歲被告鄭秉富承認於在德福廣場二期公共運輸交匯處,危險駕駛一輛旅遊巴士,引致一名38歲男子死亡及另外兩名女子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