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大圍站外被控襲警 兩男女脫罪

網民去年9月1日發起「機場交通壓力測試」抗議活動,兩名男女各被控在大圍站外襲警,兩人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認為,3名警員證供明顯與當日的片段不吻合。他說,警員如果能冷靜截查,就會察覺事件是意外,完全無必要將無反抗的女子壓向牆邊,而男子亦無阻礙警方執法,警員卻不由分說地推他的女友,並用胸口撞他,認為被告的行為屬自衛,並裁定兩人的罪名不成立。 42歲女被告盧錦玲及32歲男被告利尚寯,均報稱文員,分別被控於去年9月1日在港鐵大圍站外襲擊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