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事件2521人涉司法程序 614人被定罪

律政司表示,根據保安局資料,自前年6月9日至今年2月28日,警方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10242人,當中2521人已經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包括約720人被檢控暴動罪,其餘人士被檢控非法集結、縱火、侮辱國旗等。 律政司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議員提問表示,涉及司法程序的2521人中,883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614人被定罪、261人須簽保守行為、4人被判照顧或保護令,以及4人因藐視法庭經民事程序被處罰。另外,50人獲撤銷控罪、186人於審訊後被判無罪釋放,其餘人士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