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首案|從犯證人蘇緯軒稱獲安排任槍手 欲中途退出但擔心遭殺害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一(17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35 天審訊。第三名從犯證人、已認罪的蘇緯軒在庭上確認,在「殺警計劃」被指派為槍手,負責在大廈高處射殺警員。

蘇供稱,在 2014 年認識一位叫「Stephen 」的男子,及後加入其武力組織。蘇指,「Stephen 」有份策劃殺警計劃,又指對方疑心重,擔心自己若中途退出會遭殺害。他又指,自己知悉計劃後,一直「唔想實際親身參與個計劃」,故在試槍或執行計劃當日,曾搬出彈藥不足、擔心警員設路障等藉口推搪,期望避席及推遲計劃。他被捕後,警方在其住所搜出 AR 15 步槍及過百發子彈。

蘇緯軒被指稱為「槍手」

第三名從犯證人蘇緯軒周一作供,他身穿白色短袖恤衫,卡其色長褲,戴黑框灰邊眼鏡,蓄平頭,以非宗教形式宣誓。

他早前承認串謀謀殺香港警察、「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及「使用槍械及彈藥意圖抗拒或阻止合法逮捕」,此 3 罪最高皆可判終身監禁。據早前庭上證供,蘇被指為行動的「槍手」,負責在高處向警方開槍。

蘇確認被捕時曾向警開槍

他在控方主問下確認,於 2019 年 12 月 20 日晚上,在大埔翠屏花園對出行人路被捕。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見有兩人從後將蘇制服,期間蘇掙扎,最終被按在地上,另有警員將一支手槍踢開。

蘇指,當時與女友鍾雪瑩同行,突然有人從後拍其膊頭,自稱警察並著他停下。蘇擔心被人傷害,不肯定是否警察,遂拔出手槍,並向警察方向開了一槍,之後被制服。

蘇解釋,當時使用由美國進口的 P80 半自動手槍,分別購買槍械零件再自行組裝。而該支手槍由一位名為「Stephen 」的男子,經另一人陳玉龍轉交給他。

蘇又指,同年 12 月 8 日知悉有人因案被捕後,已擔心會被警方追緝,遂向 Stephen 要求安排新住址「避風頭」,並計劃之後逃往台灣。蘇補充,Stephen 沒因本案被捕,「我相信佢宜家都未俾人拘捕」。

蘇:家中搜出步槍、逾百發子彈

蘇被捕後,被帶返翠屏花園住址搜查。控方展示相片,指在蘇家中搜出槍械和彈藥。蘇供稱,當中包括一支 AR 15 步槍連 8 倍瞄準鏡、 5 個 30 發步槍彈匣、一個 60 發步槍彈匣、2 個手槍彈匣及避彈衣等。

蘇表示,手槍配備中空彈、步槍則配備普通子彈。他解釋兩者分別,指中空彈彈頭前端向內凹陷,呈不規則狀,發射速度和穿透力較低,發射時較大機會變形或擴張,並停留在人體內翻滾、破碎或擴張,所造成的傷害較高。至於普通子彈表面光滑,速度和穿透力較高。

蘇稱不欲親身參與計劃
事前藉詞彈藥不足、憂警方路障

控方另引述蘇與同謀者吳智鴻於 2019 年 11 月 30 日的對話,當中蘇稱「唔係唔打,想第一波盡殺 … 全世界 weapon free」,及至 12 月 4 日兩人討論「drop zone 」,蘇稱「喺度放低我,之後可以自由走,即刻停埋一邊燒又得。」蘇解釋,當時與吳商討逃走路線,打算於行動後在軒尼詩道撤離,由車手接載至清水灣。

控方續引述兩人在 12 月 8 日凌晨、行動前夕的對話,蘇表示「sosad 無彈」;吳回應「其實 30 飛乜都打哂」等。蘇解釋,當時正商討行動內容,指自己約於 10 月知悉計劃,至 12 月期間「比較唔想實際親身參與個計劃」,故找藉口希望推遲計劃,豈料吳即時回覆。

蘇指,當時藉詞彈藥不足,又指警方會在遊行日子設置路障,擔心難以將槍械運至港島。而吳未有明確答覆,僅指示蘇可如何避過警方路障,故蘇有信心已足以令計劃延遲。

蘇供述「殺警計劃」細節

蘇續供述,據其所知的殺警計劃細節。蘇指,行動計劃在 12 月 8 日民陣遊行途徑軒尼詩道時,沿途放置一大一細炸彈,分別內藏 20 公斤及 2 公斤 ANFO 炸藥,並附有鐵釘增強殺傷力。大炸彈會放在軒尼詩道以西、細炸彈則放在以東位置,並有槍手、即蘇本人,在軒尼詩道的大廈高處射擊。

蘇指,預料警方防線會由西向東推進,即由警察總部方向推向維園方向。當警方經過大炸彈時暫不會行動,待警方行至細炸彈位置時,會先行引爆細炸彈,相信屆時警方「邊度嚟就會邊度走」,隨後蘇會向撤退的警員開槍,將他們逼至大炸彈位置,再引爆炸彈。

蘇續指,當時理應有多名警員受傷,甚至死亡,之後將有另一班人前來「執槍」,以供日後遊行示威或其他事件中使用。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受審,僅女被告劉佩凝獲准保釋。(繪圖:Kensahung)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受審,僅女被告劉佩凝獲准保釋。(繪圖:Kensahung)

蘇稱 2014 年認識 Stephen
對方稱以武力爭取自決

控方問及蘇與 Stephen 的關係,據上述證供,Stephen 將槍械交予蘇,並在事後為其安排住宿「避風頭」。

蘇稱自己案發時 18 歲,他自少對槍械及軍事感興趣,有打「 war game (野戰)」。 於 2014 年尾時,蘇在 FB 群組認識 Stephen,兩人經常相約一同打野戰。蘇指當時年約 14 歲,Stephen 則約 24 歲,兩人十分投契,「我有啲敬佩佢」。

於 2014 年佔領運動時, 蘇稱對政治未有認知,遂詢問 Stephen,此後兩人除談及軍火話題外,亦會談論政治。

2016 年旺角暴動事件後,蘇稱在 Stephen 耳濡目染下,對暴動者表示同情和支持。Stephen 其後向蘇提出欲成立武力組織,以武力抗爭爭取自決權利,並邀請蘇擔任助手。蘇指,「對年輕嘅我係好吸引、無法拒絕」,最終答應加入。

蘇:10.1 荃灣開槍事件後
Stephen 指實彈還擊無可厚非

及至 2019 年反修例運動爆發,Stephen 於 6 月時表示,有兩名本地勇武抗爭分子希望買槍,遂派蘇與其接觸,「sell 佢哋買槍」,後來知悉其中一人為同謀者吳智鴻,最終購買 3 支手槍。

於 10 月 1 日荃灣開槍事件後,Stephen 指警方將武力上升至使用實彈,示威者以實彈還擊亦「無可厚非、大條道理」,於是開始構思使用槍械的計劃。蘇指,當時他與 Stephen 正就另一宗案件保釋,故相信 Stephen 不會要求他參與計劃。

至 11 月,Stephen 將手槍交付予吳後,知悉吳等人將會試槍,由於吳等人對槍械沒甚認識,Stephen 遂著蘇指導他們如何用槍。蘇表示,試槍地點一帶是熱門行夜山路線,「基本上等於搏拉」,於是在試槍數小時前藉詞推搪,最終沒有赴約。

蘇稱獲安排任槍手
憂被殺而沒退出

蘇指,Stephen 於 11 月底透露計劃詳情,指會在遊行時放置炸彈,又指會安排蘇任槍手。蘇表面上稱會繼續參與,因「咁樣退出好可疑,Stephen 咁大疑心,我唔俾警察拉,都會俾Stephen 搞。」

蘇表示,Stephen 於 2018 年牽涉另案後,對身邊人疑心很重,若然他知悉有人欲退出計劃,該人或遭殺害。

蘇:相信不會誤傷無辜
實行計劃時「唔關事嘅人應該唔會存在」

被告張銘裕的代表大狀姚本成問及,行動前有否視察天台位置;蘇稱沒有,但據其經驗,射擊 500 米內的人型目標「係冇難道」。姚遂問,於行動前有否實彈射擊;蘇指曾於外國靶場開槍。

姚問,據蘇理解計劃會否誤傷無辜?蘇稱不會,指實行計劃時,炸彈理應處於警方防線內,「唔關事嘅人應該唔會存在」;蘇又指,據其認知 「Stephen 呢方面會好小心」,指不論任何立場的平民若受攻擊,輿論均會指責他們濫殺無辜。

姚問,即蘇一早決定不會參加?蘇稱,「唔係由頭到尾對個計劃非常反感,但係我唔願意去親身落手去執行個計劃。」姚追問,蘇是否擔心遭 Stephen 殺害?蘇稱是,指 Stephen 過往有類似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