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平民置業也難過登天



香港樓價高企,市民上樓出名難。查實古人上樓可能更難,因為朝廷種種限制,令你有錢都未必買到想買的房子。

西漢初年尚不允許土地私有化,人們的土地、房屋均由政府統一分配,每個家庭得一塊地起樓,更被限制房屋買賣。西漢早有律令,只允許人們購買隔離鄰舍的房屋。

在漢高祖劉邦的妻子呂雉呂太後當政時,朝廷便頒布規定:「欲益買宅,不比其宅,勿許。」即人們只能購買鄰居的房子,隔著一戶人家的房子都不能購買。另外賣樓都難,因為一旦賣掉政府分配的土地和房屋便不再得到分配。所以西漢初年的房屋交易非常罕見。

進入唐朝後,房屋買賣政策有所鬆動,但仍有不同種類的約束,當中「求田問舍,先問親鄰」便是最主要的一項,意思是無論買地還是買樓,除了先和業主商議好,還需要得到原業主鄰居和族人的同意。否則出手再闊卓都無法完成交易。

宋朝則進一步規定了徵詢意見的先後次序,業主同意買賣後,然後要得到原業主族人的同意,之後又要獲原業主鄰居的同意。到了元朝,還需要原業主的族人和鄰居立下字據為證,口頭承諾無法律效力。

「求田問舍,先問親鄰」的政策一直延續到清朝,甚至民國仍有一些地方執行這種房屋買賣政策。其實歸根究底,這類限制政策的目的都是為了方便統治者管理以及維持社會穩定,因為古代中國人重視宗族關係,生活亦非常依賴土地。通過增加房屋易手的難度,便令人們難以遷徙,管理人口和征收稅賦亦更加容易。

至於官員買屋限制,從元朝開始出現,元朝規定嚴禁蒙古官員在原來南宋統治的地區,如江蘇、浙江、福建等地方買屋。而明清兩代,則不允許官員在任職之地買屋,若在違反此規矩,官員將被開除公職,可能被沒收房屋,而在明朝更會被打屁股五十大板。清朝還規定旗人及他們的後代都不能到工作所在地買屋。

由於古代行賄受賄的方式層出不窮,唯獨無償或者低價贈受不動產就最難查,所以朝廷索性禁止官員在外地買屋,防止腐敗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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